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
一、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
1.债务人失踪后,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2.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讨回债务,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
可以,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
2.债务转让中,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
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提醒您,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连城县地处福建西部,南宋绍兴三年(1133年)置县,大部分地区属中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连城区位优势明显,交通发达。连城拥有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冠豸山、世界A级自然保护区梅花山、被称为“民间故宫”的培田古民居建筑群、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清时期全国四大雕版印刷基地之一的四堡古书坊建筑群等,姑田游大龙、罗坊走古事等客家民俗活动丰富多彩。连城是资源丰富的山区农业县。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216.7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82.8%,居全省前列。境内物种资源丰富,保存有南方红豆杉等国家一级保护珍稀植物和华南虎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位于县城东部的将军山海拔1665米,为闽江、汀江、九龙江三条水系的共源点,有“一水流三江”之称。境内银、煤等储量丰富。主要农产品有连城红心地瓜干、连城白鸭、连城黄兔、红衣花生、芦柑、脐橙、慈菇等,冠豸牌、连冠牌红心地瓜干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标志。2001年连城先后被命名为“中国红心地瓜干之乡”和“中国连城白鸭(白鹜鸭)之乡”。